一、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的自然形成并延绵不断
到目前为止,整个长城带的考古材料已充分证明,这里自从有了人类居住以后就存在着经济文化交流,红山文化与仰韶文化的某些相似性、它们与龙山文化以及同各个文化区系之间的相互影响即是有力的证明。根据目前的考古材料,学术界较为统一的认识是,在新石器时期中华民族的先民就已创造并形成为几大文化区系,而处在长城带上的即有:“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以关中(陕西)、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1三大文化区系,它们的代表则是红山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
对于各大文化区系的关系,考古学界认为,“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一枝玫瑰花’(指仰韶文化——引者)图案彩陶从原产地(陕西关中)向外扩散路线是沿着渭河——汾河——桑干河,到达河北省西北部,同红山文化碰头就消失了。再往东北到大凌河流域(昭乌达盟、辽宁朝阳、阜新、锦州)简化为‘一朵花’图案形式混在红山文化特征因素的‘鳞纹’彩陶中,直到‘后红山文化’期消失。……当仰韶与红山一旦进一步结合起来,中国文化史面貌为之一新。这一过程的实现,约当距今五六千年间,即仰韶和红山后期。”2不言而喻,它们之间的相互吸收、混合、变异,都是古代各大文化区系的古人类文化交流的结果。我们再来看看长城带的西端,考古发掘材料和研究表明,新疆在铜石并用时期文化上就与甘肃、陕西等地彩陶文化有若干相似之处,“从阿拉沟、鱼儿沟(两地都在今乌鲁木齐——引者)地区古代墓葬出土的彩陶图案风格分析,可以明显看到接受过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一些古代文化的影响,例如,它们和玉门清泉沟遗址中出土的陶器型制及彩陶图案就有不少的共同点”。3吴震先生也认为:“新疆彩陶不论形制或花纹,都与甘肃民勤一带的‘少井文化’中的彩陶器有若干相似的地方。尤其是巴里坤石人子乡出土的‘两头尖容器’,与陕西宝鸡出土的绘有网纹的彩陶‘船形壶’十分相似。这两种器形特殊的陶器,前者发现在新疆的铜石并用时期的遗址,后者发现于陕西新石器时代遗址,看来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这些情况表明,远在原始社会时期,新疆和内地的居民已经有了密切的联系”。4同样,甘、青、新疆地区古代文化与红山文化也有着某种联系,考古学家认定,甘肃秦安大地湾的类似坞壁中心“殿堂式”大房子遗址与红山文化中的“坛庙冢”时间相近,规格相似。大量的考古材料证明,“新石器时代晚期起,长城地带东西两大区的古文化开始直接接触,地点即在河套至岱海一带,凉城岱海地区的红台坡、东滩、包头市西园、阿善、伊金霍洛旗朱开沟和清水河白泥窑子等遗址,都发现接触后形成的遗存,陶器群具有承袭上阶段的特点,但明显出现了来自东部红山文化因素,较为突出的有筒形罐、折腹盆、敛口钵等器类,筒形罐形制和红山文化一致”5。长城南北东部与西部的考古文化有着相似的状况,如安志敏先生所说:“由东北、内蒙古到新疆的广阔地区,陆续发现一些以细石器为特征、伴存有篾纹或其他类型陶片的地点,当时曾称之为‘细石器文化’。长城附近的一些遗址中,还发现细石器与较多的磨制石器和彩陶共存,表明它们与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文化有所交流融合,曾被人称为‘细石器与彩陶的混合文化’”6。
红山文化与山东的龙山文化、红山文化与辽宁、黑龙江等地时间相近的文化也有着相似性。而从龙山文化在黄河中游地区与仰韶文化的叠压关系;河南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的关系来看,其联系是十分密切的,它们是古代人类经济文化交流的反映。体质人类学家对考古材料研究的结论是:长城带的铲形门齿等“在现代蒙古人种中出现率特高的性状,在中国发现的直立人直到晚期智人中都经常出现。显示他们与黄种人和现代中国人之间存在着连续性,有着亲缘上的继承关系。自然,在这漫长的人类发展过程中,必然也有与其邻近地区不断有基因的交流”。7可见,长城带上的古人类不仅在经济文化上进行不间断的交流,在“血缘”上同样也进行着十分密切的交流。总之,长城带各文化区系的古人类在经济文化和“血缘”上始终存在着不绝如缕的联系。
二、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以古代农、牧两大经济区的交流为特点
人类的生产和生存方式,是由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地理或生态环境,人类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和生存方式,而生产和生存方式又决定着人类的经济文化形态,这种经济文化形态又决定着人类的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形式。正如许多学者共同认识的那样,中国自古就在地理上自成单元。在这个地理单元内,北部和西部是广阔的牧区与中原以干旱农作物为主的农业区;南部是以水田作物为主的农业区。根据人类自身生存与生活和发展的需要,农、牧两大区域自始就持续不断地进行着大规模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大量的考古材料和历史资料充分记录了这一活动的轨迹,前文已有一定叙述。
从考古学意义上的大华北来看,这里是“细石器”的发源地,细石器文化与狩猎和畜牧业有着密切的关系。长城带的考古材料,尤其是沿今长城一线的考古发掘表明,这里的细石器文化与代表黄河流域旱作农业经济的以彩陶为特征的仰韶文化和以黑陶为代表的龙山文化共存;这里出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物又呈现着鄂尔多斯青铜器与商周青铜器混合伴出的状况,比如,反映旧石器晚期文化的内蒙古乌审昭旗的萨拉乌苏遗址、反映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赤峰红山文化遗址、反映春秋战国时期文化的内蒙古伊克昭盟的桃红巴拉墓葬遗址等都反映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表明,长城带上的农、牧两种经济文化的交流始终存在,并成为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的突出特点。
历史进入先秦和秦汉以后,整个长城带的考古资料更加丰富;文献资料自秦汉至今记载不断。考古工作者在内蒙古杭锦旗发掘的早期匈奴墓葬,反映了农牧两区经济文化交流的情况,这里的墓葬“都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不采用棺椁葬具,将尸体及随身佩带物品埋入坑内,死者仰身直肢,尸旁随葬死者生前所用生活用品、兵器和工具,并殉以牲畜的头和蹄……。这批墓葬中出土的大批富有游牧生活气息的器物,以及特殊的葬俗,都反映了早期匈奴民族的习尚。同时出土的铜斧、铁刀和丝织品等物,应是来自中原地区的产品,反映了匈奴与华夏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密切联系。”8。在辽宁省西丰县乐善乡执中村西北发现的相当于西汉早期到中期的属于游牧民族的公共墓地的文物中,在“大量的铜铁兵器中,有刀、剑、矛、矢镞和鸣镝等。随葬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多面皮腰带上的一种铰具——透雕铜饰板。这些铜饰板有的表面鎏金,饰有双牛、双马、双羊、双驼、犬马、犬鹿、鹰虎等动物和几何纹图案,有几件铸有骑士出猎和骑马战士执剑捉俘虏的场面,反映了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面貌。具有汉族风格的文物有铁镢、铁斧、绳纹陶器、各式刀剑、鎏金马具、铜镜、佩饰、货币(半两、五铢)等。这些遗物反映了该部族与汉族的密切关系”9。至于文献记载,有文字以来的数千年历史发展中不绝于书,廿四史及其他专门著作举不胜举,诸如:“骡驴、马乇驼,衔尾入塞”、“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蕃贡继路,商贾交入”、“职贡不绝,商旅相继”,与文献记载相佐的,各个不同时期地下、地上文物资料更加丰富。限于篇幅,不便一一列举,其大致情况,下文将有所反映。值得指出的是,随着两区经济文化交流和政治上一体性的历史发展,两大区的经济文化交流甚至到了不得不以武力来实现这种交流的程度,比如,发生于明嘉靖廿九年的“庚戌之变”,就是政治上分裂时期生活在草原上的蒙古民族的首领——俺达汗以战求和、试图打开长城沿线贸易和贡市关系的典型事件,它充分体现了农、牧两区经济文化交流的迫切形势。
三、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形式
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类型分为自然交流和由中央及地方政权有组织的交流两大类。历史过程中,长城带在统一和分裂时期的人员往来;商人的来往和物资的交流;战争与抢掠;中央和地方政权推行的有利于经济文化交流的措施;不同历史时期各民族之间的“和亲”和“联姻”,以及“贡”、“赐”关系等形式都属于以上两大类型之列。现仅就长城带的人员往来和贸易交流两种形式加以概述。
(1)长城带的人员往来是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历史过程中,长城带在统一和分裂时期的人员往来包括人口的自然流动和历代政权对于移民和俘虏的安置、军队的驻防和屯戍、官吏的派遣等诸种形式。秦代在修筑长城的同时,曾遣数万农户前往河套等地屯戍居住;汉元狩四年(前119)从关东徙民132.5万人到河套、河西、令居至朔方等地居住和屯田戍守10。在汉与匈奴的战争中,有大量的人员如韩王信、燕王卢绾、李陵等将领率数千乃至数万人降匈奴,11如马长寿先生所说:在匈奴极盛时,“其人口总数为一百五十万……所掠汉人奴隶至少有十万;西域、丁零和西羌奴隶人口之在匈奴者,估计约有二十五万;其余乌桓、鲜卑、楼烦、白羊等奴隶在匈奴者不下二十万,共计……约五十五万余”12汉末军阀混战期间,大量人民为躲避战乱,从今山东、河北、山西等地逃往长城以北,同那里的鲜卑、乌桓等民族杂处,他们成为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传播者。辽、金、元诸代都有大量人口迁往长城以北,如辽代的都城临潢府就建有从今天河北等地区迁来者的专门居住区——汉城,东京辽阳府“汉民更居者众”、中京大定府“汉民杂居者半”13。金人在夺取宋区土地以后,经常将当地人民迁往金人故地,如:“当时宋人以海上之盟,求燕京及西京地,太祖以燕京、涿、易、檀、顺、景、蓟与之……太祖每收城邑,往往徙其民以实京师,及以燕京与宋,而迁其人,独以空城与之。”14元代,早在成吉思汗攻金时,“一次即将河北10余万户强迫迁至漠北土拉河上”15。明代,一是明蒙战争掠夺,如万历年间,俺达汗一次便从山西境内掠“俘二十万众”16。二是长城以南人民逃往塞北,如万历初“逃出边者,升板筑墙,盖屋以居,乃呼为板升,有众十余万”17。清代以后,长城以南人民闯关东、走西口,前往塞北者无以数计。
随着人员的前往,自然也就将长城以南的经济文化传播到各地。从考古材料看,蚕丝技术很可能早在公元前5世纪以前就传入西域,因为在“阿尔泰地区的巴泽雷克(今哈萨克斯坦国境内)的一些墓葬中”发现有中国的织锦,“在乌鲁木齐南山矿区也出土有战国时期的刺绣”18。新疆民丰县尼雅河下游的精绝汉墓的“棺内随殉物品,可以明显区分为两大类:‘万事如意’、‘延年益寿大宜子孙’锦及其他丝绸、刺绣,……明显来自中原地区”19。而从新疆的罗布泊和辽宁西丰县的西岔沟等地属于汉代时期的墓葬遗址中出土的铁刀、铁斧、铁剑、铁镞以及汉代的冶铁遗址看,都反映了冶铁技术至少在汉代已传入包括新疆在内的整个西域地区。在包括新疆在内的整个西域和包括内外蒙古在内的整个蒙古高原都出土有汉代的钱币、生产工具、丝织品、带有汉字或汉式花纹的瓦当、汉文木简和印章、铜镜等物。文字记载如:《汉书·西域传》对于汉宣帝时龟兹王降宾崇尚汉文化的记载说,降宾“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徼道周卫,出入传呼,撞击钟鼓,如汉家仪”。它们记录着长城带的经济文化交流。内蒙古考古工作者在武川县、四王子旗等地调查北魏城址时发现有“‘万岁富贵’文字瓦当等物”;在四王子旗乌兰花土城子“西城外曾出铁铧犁”,可能亦为北魏遗物。20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鄂尔德尼昭(哈拉和林遗址)以北25公里处的历史上属于回鹘汗国都城遗址处发现有:“包括城市、堡寨、城堡及农业郊区。……瓦当和铺首(装在大门上的器物——引者)的纹饰均为晚唐风格。……在城堡内发现一座宫殿基址,瓦当上亦有晚唐纹饰”21,这都反映了北魏和唐代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这种交流日益深化。随着清代在全国统治的巩固,随着对蒙古和新疆、甘青等地区所推行的民族政策相对来说较为成功,随着大批中原人涌入蒙古高原和新疆,使得中原先进的经济文化得到更广泛地传播,因此,上述地区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和多种经济的发展都远远超过前此任何一代就是有力的证明。
人员的来往是双向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样有大批游牧民族从草原及各地来到中原和农业区,汉魏时期就有大批北方民族从蒙古高原和东北等地进入长城沿线及其以南地区,汉甘露三年(前51)匈奴呼韩邪单于降汉后,20余万众分散居住在朔方等八郡之地,“与汉人杂处”。匈奴分裂以后,其大部分人口分别西迁、南下、东去,溶于汉、月氏、丁零、乌孙、楼烦、乌桓、鲜卑等民族之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民族大批南迁,乌桓分布在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及广阳、代、雁门、太原、朔方、云中、五原等地的长城沿线,与汉人杂处,参与汉末军阀割据战争,中原的居民成分发生了巨大变化,“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实际状况。而且有胡多于汉的发展趋势。鲜卑在尽据匈奴故地后举族南迁,活动于自辽河上游直到青海、新疆等地,南北朝时期又进入长城以南,建立北魏政权并统一中国北方;辽金时期,金“尽起本国之人”南迁,“孟安”、“谋克”户“半数以上人口三百九十余万迁到中原屯田,”23元代不仅蒙古人大批来到长城以南,还将大量中亚等地民族迁往全国各地,成为中国回族的重要来源之一;元亡,大批蒙古人留在中原及各地;明初对“北元”的战争时期,将大批俘虏和投奔者迁往长城以南各地,仅“洪武、永乐两朝从蒙古迁入内地的蒙古军民不下70万人”23,清代同样有大批各民族迁入长城以南,清初,仅北京周围就有八旗兵10余万人。历代迁往这里的各民族,与汉族杂处交往,直至相互融合。
各民族进入长城以南的历史进程,也就是各民族经济文化传入的历史过程。据考证,今天人们熟悉的棉花(“白叠”)、油菜(“芸苔”)、芝麻(初称“胡麻”)等经济作物及其栽培技术都是通过西部或新疆地区的古代民族传入中原和全国各地的。而大豆和板栗则是东北古代民族最早驯化栽培的。家用畜力中马主要从蒙古高原引入长城以南,今天华北的农用马类基本上是蒙古马的后裔;而汉代有名的大宛“汗血”马也早就传入中原,备受欢迎和爱戴;甘青地区的杂交型马匹也是历代大量输入长城以南农区的战马和农用马匹。遍布全国的骡子是最受欢迎的畜力,“骡”在古文献中称为“羸”、“■”,据《逸周书》记载和在新疆阿拉沟、鱼儿沟属于西周末至战国末墓地出土的骡骨来看,骡子是从蒙古高原至新疆的北方民族首先培育出来的,传入中原的时间不晚于战国时期。家畜羊也是由牧区传入的。随着各种牲畜及其繁育技术的传入,家畜疾病的治疗及繁殖和管理技术,如治疗羊脓鼻病技术、家畜的阉割技术;生产技术中的毛纺织技术、毛皮揉制技术等也是由牧区传入中原及全国各地的。
(2)在历史上贸易往来是两大经济区极为重要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又一种具体形式
长城带两大经济区的贸易往来,包括关市(马市)、榷场等官府规定场所所进行的交换、历代王朝和地方政权设置的管理机构。如宋朝的茶马司、元代在四川设置的西蜀监、明朝在各地设置的榷场使司和茶马司等,都反映了这种情况。两大区域的贸易往来也包括统一时期地方民族政权与中央之间的贡赐,和分裂时期不同政治实体之间的贡赐关系;而民间的民市、月市、小市和日常交换虽然是在局部地区进行的,规模和范围都较小,但却是劳动人民间实际需要必不可少的重要交换和交流。上述情况在历史资料的记载和考古发掘中比比皆是。史书记载最早的是农区与牧区的匈奴之间的贸易“关市”,又称“胡市”,它是西汉政权设在汉与匈奴边境关口从事汉与匈奴贸易的市场,此后历代延续不断,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名称,比如,辽、宋、金、西夏政权各自在接界地区设置的互市市场称为“榷场”、元、明沿用此名。这样,便留下了“关市”、“榷场”;“茶马互市”、“绢马贸易”等名称。它们都是农、牧两大经济区域经济文化交流的历史记录。
在两大经济区域贸易往来的大宗传统商品中,包括农区的农副产品、手工制品、金银制品、陶瓷器皿、丝麻棉等纺织品、钢铁器具及其制品、粮、茶酒等饮食用品、工艺美术品、药材及其制品、印刷及文化用品等;牧区的牲畜、皮毛及其制品、药材、矿产品等,历代都有大量的交换。可见,两大经济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一切用品和文化艺术品等人类社会经济及社会文化的结晶都在交换之列。
大量的考古材料和文字记载向世人展现着历史的原貌。考古学家黄文弼先生早自30年代就在新疆罗布淖尔地区和若羌县米兰古城等地多次采集到女人梳头的用具“篦”,“有的出于古墓中,与漆器同出,皆为汉代物”24。在内蒙古东北部的札赉诺尔古墓群中“同时并存之轮制灰陶罐、织锦、漆器及矩镜等,均为汉代中原遗物”。在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林东镇的金墓中出土“小瓷谍两件……;胎细而薄,呈半透明状,白釉带天青色,为景德镇窑产品”,另一件“浅圈足,花式口沿,胎细略薄,乳白色釉,为定窑产品”。前引包括新疆及西域、内蒙古和蒙古高原在内的铜铁器皿、丝绸织物及制品等考古材料不予重复。文献记载更加丰富,俯拾皆是。如汉与匈奴的贸易中,汉每年向匈奴输“酒万石,稷米五千斛,杂缯万匹”。其后,两大经济区在两千余年的贸易往来中,总是“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商贸队伍活动的范围日益扩大,例如回鹘等西域商人,唐代遍布于全国,辽宋时期同样活动在宋的洛阳、开封,辽的上京临潢府等地,元朝的大一统局面更为西域商人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此同时,贸易量日益扩大,比如,仅在唐代与回鹘的“绢马贸易”中输往回鹘的商品,每次均需以“数百数千驼计之”。而清代仅仅卷入对蒙古高原贸易的旅蒙商人就在20万人以上。总之,毋庸更多列举材料,长城带上两大经济区的贸易往来状况,以上便可窥其一斑。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一直延续不断的,统一时期的地方与中央、分裂时期各政治实体之间的“贡”、“赐”关系,如文献所载:“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前引“蕃贡继路”、“职贡不绝”等记载,仅仅是贡的一方的情况,而受贡一方的回赠——“赐”品,往往等同或超过“贡”品的数量,加之贡使及其随从人员在沿途或驻地顺便进行的交易,自然形成相当数量的物资往来,因此,它实质上是一种经济文化交流的特殊形式。
随着各种形式的经济文化交流,各地区的动植物品种及其畜养培育等技艺、生产和生活用品的生产制作和使用技艺等都在相互吸收、学习、交流之列。这种交流,促进了两大经济区内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发展,丰富了各大区域内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时,也促进了各区域人类自身的发展与繁荣。上述情况,从两大区域内各时期的考古发掘材料和文物保存中、从大量的文字记载中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证据。另外,从语言文字、文学作品、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绘画技术、建筑艺术等方面都可以找到大量的材料和实证实物,此处不再赘述。同时,限于篇幅,长城带经济文化交流的影响及其变迁,还需另文探讨。
总之,长城带上自古人类就进行着规模日益扩大的、不可或缺的经济文化交流,它是客观存在,是我们昨天向今天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的基础。我们有必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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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页120。
2.同1,页40—41。
3.穆顺英等:《建国以来新疆考古的主要收获》,《新疆考古三十年》。
4.吴震:《关于新疆石器时代的初步探讨》,《新疆考古三十年》,页185。
5.韩嘉谷:《论前长城文化带及其形成》,《长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62。
6.《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1986年版,页713。
7.吴汝康:《古人类学》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页206。
8.《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
9.孙守道:《西丰西岔沟墓地》,《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载《文物》1960年8——9期。
10.《前汉书》卷6《武帝记》、卷24下《食货志》。
11.此处不注出处者皆见《史记》、《汉书》中有关人的传记和《匈奴传》。
12.马长寿:《北狄与匈奴》,三联书店,1962年版,页27。
13.国立奉天图书馆编:《辽陵石刻集录》上册,卷2《辽相国贾师训墓志铭》。
14.《金史》卷133《张觉传》;参见《大金国志》上,卷2《太祖皇帝下》。
15.据《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页567。
16.据王辅仁、陈庆英:《蒙藏关系史略》。
17.顾祖禹:《读史方舆记要》,万有文库本,卷44“大同府”条。
18.《新疆日报》1978年3月27日,转引自卢勋、李根蟠著:《民族与物质文化史考略》页346—347。
19.《新疆考古三十年》页6。
20.《内蒙古文物资料选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页4——5。
21.引自《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22.范寿琨:《金代东北的汉人》,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二期。
23.据《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页612。
24.黄文弼:《新疆考古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页52。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