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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长城?

■王晓华(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

 

 

  长城在英文中写作the Great Wall,意为伟大的城。它的确是伟大的:西起甘肃嘉峪关,中经宁、陕、晋、内蒙古、北京,东至山海关,绵亘13400里,守护著大半个中国,乃世界工程史上无双的奇迹;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续建于秦,再建于明,穿越了漫长的历史,见证著中华民族不可穷竭的生命力。这条地理学和历史学意义上的巨龙是造化之机缘和人化之伟力的结合,是中国人与天地参的成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图腾。一个中国人如果没有在精神上亲近长城,那么,他就徒具中国人之表。长城的神圣性意味著我们必须对他心存敬畏和热爱。敬畏和守护长城是中国人光荣的天职,是龙的传人必须服从的绝对命令。
  然而在二十世纪以来,长城的神圣性渐被部分国人所遗忘。他们不再敬畏长城,而是把长城当作商业性游戏的背景和道具,以凌越于长城之上为乐,为骄傲,为壮举。对长城的不敬在大众娱乐文化的狂欢节中被肆无忌惮地张扬和赞美,以现场直播的形式强行侵入亿万中国人的眼睛和心灵。最早把长城当作大型游戏中的背景和障碍的是美国魔术师大卫·克波菲尔,他利用现代科技所创造的障眼法,以长城为道具表演了所谓的西式穿墙术,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轰动。虽然他在表演中并没有凌驾于长城之上,仍表现了对长城有限的尊重,但长城在这个商业性游戏中已经由我们的民族图腾降为表演的道具。此风气一开,效仿者众,对长城的不敬逐渐升级。直截了当地将长城当作凌越物件的恰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香港车手柯受良凌空飞跃长城的影像定格在电视画面上,出现在众多其他媒体中,吸引了无数渴望见证奇迹的庸常大众。在柯受良被尊称为英雄之时,在众口同辞的喝彩声中,没有人站出来追问:作为龙的传人,飞跃长城具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借助于现代化的手段使自己的身躯凌驾于中华民族的圣物之上,是自我超越,还是自我亵渎?
  一个人凌越于本民族的精神图腾之上,除了证明自己是不肖之子外,能说明什么呢?如果说柯受良在飞跃长城时香港还未回归,柯受良作为身份认同意识比较差的中国人做出此等糊涂事,尚有自我辩解的借口的话,那么,后起的大陆人飞跃长城的愚昧之举则没有任何被原谅的余地了。这位大陆人,这位龙的传人,这位命里注定负有延伸长城使命的人,竟然倒骑摩托飞跃了长城,将自己的渎圣形象展现给全世界。倒骑摩托凌驾于世界第一墙之上,其初衷可能是为了显示技术时代的英雄美学,然而他却忘记了:以这种轻蔑的姿态凌越于我们的民族图腾之上,说明他已经是背叛者、渎圣者、忘根者,因而他已从最深的深处否定了自己。丧失了民族之根、民族之图腾、民族之灵魂的人,有什么资格谈论自我超越呢?中国的大众传媒对此类事件的非反思性传颂,更使我们的民族蒙羞。几乎没有国人对此事感到悲哀是最大的悲哀。
  人如果无所敬畏,那么,他就会上失天,下失地,变成茫茫宇宙中的流浪儿。被敬畏的不应仅仅是天与地,还有我们民族的根与精神图腾。失去了自己的根与精神图腾,一个人即使住在毫宅中,被众人所簇拥,也是无家可归者。敬畏神圣之物是人最根本的能力,有此能力者,才能以与人的尊严相称的方式生存。这种能力的丧失曾在二十世纪造成了可怕的人祸,甚至使得一些大哲惊呼“人死了!”。现在是重新获得和珍视这种能力的时候了。中国人在后殖民语境的挤压下谋划本民族的生存,更应时时保持对民族之根和民族图腾的敬畏。长城的神圣性意味著它是敬畏和守护的永恒物件。我们可以赋予他以新的意义,以自己的方式在心中延伸它,但不能以任何方式亵渎之。这是民族道德的底线,逾越它就是犯罪。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图腾。我们必须敬畏长城。敬畏长城是我们的宿命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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