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于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明代蓟镇镇府旧址碑亭内的《李公边政记碑》有如下记载:“我兵独资馈运,而生聚日繁,家口或不给,咸困于食。公令傍垦余地以自赋。每岁夏秋之交预檄老稚,寻采山菜榛橡之属,计口收积,官为守之,以备荒凶,人免流移。……迩年以来,虎出为暴”。碑文从侧面反映了明初冀东地区由于战争破坏,土地荒芜、虎豹出没、人烟稀少的荒凉景象和军民粮食短缺的状况。
为加强北部边防,恢复农业生产,明王朝采取了移民和屯田政策,以开垦荒地,保障军民用粮,恢复农业生产。蓟镇因拱卫京师,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移民和屯田尤为显著。
明代在地方实行卫所制度,卫所士兵开垦府、州、县管辖以外的荒地,实行屯垦,称为军屯。“边地卫所军,以三分守城,七分开屯耕种;内地卫所军,以二分守城,八分开屯耕种。每个军士受田五十亩为一份,发给耕牛、农具、粮种等,三年后交纳赋税,每亩一斗”。1“所征之粮贮于屯仓,由本军自行支配,余粮为本卫官军俸粮”。2“屯军以公事妨农事者,免征子粒,且禁卫所差拨”。3
军队通过屯田,有效地保障了军队的粮食供应,也使边境地区的荒芜土地得到开发。
除军屯外,明政府还组织民户屯垦,谓之民屯。明初,朱元璋采纳户部郎中刘九皋的建议,将地少人多的“狭乡”居民迁往地多人少的“宽乡”。从此,明代移民政策一直延续。冀东地区亦迁入大量移民,这些移民主要来自山西,部分来自山东、浙江和南直隶等地。移民主要是农民,也有少数罪犯。
为垦荒种田,明政府还招抚流散的土著居民回原籍耕种土地,土著居民称社民,移民称屯民。明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屯田管理机构,如“为经理山海(卫)至蓟州之地,设立屯田署”4。“崇祯十四年,设屯田道于滦州”。5
明政府采取种种措施鼓励垦荒。1370年,明政府规定,“令民垦地,每户给田十五亩、菜地二亩,有余力者不限田亩数”6。明神宗万历年间还“令民种植桑树、枣树、水稻。对因人力不足未能开垦的荒地,可作为牧场放牧牲畜”。7对移民屯田,“免三年租税”8。正统二年,“令僧道还俗,置田还民”9。
明政府还在各地兴修水利,灌溉农田。
为补充军屯与民屯的不足,明政府还召商人募人屯田,谓之商屯。富商大贾,自出财力募民垦田于塞下。弘治时,令商人纳银以分给各边军镇,商人纷纷撤出屯田,商屯宣告失败。
经过明代大规模屯田,冀东荒芜的土地得到了开发,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并进一步发展。从明代开始,冀东地区开始大面积种植水稻,林果业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随着移民和土著居民的回归,人口逐渐增多。明政府在屯田的同时还进行了乡村里甲建设,“土民编社、移民编屯”。10同族而居即以其姓氏为屯名,或异姓杂处,则共议决定屯名。至今冀东地区很多村镇即是明代形成的。
明代,冀东冶铁、采煤等业也得到了发展。正统三年,将松棚营(今遵化洪山口)之冶铁厂迁至白冶庄,逐步发展成铁厂镇。“正统初,军器铁取足遵化”。11明初还采用燕山所出之铁制造农具,供给农民开垦荒地使用。
农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展,经过明代前期经济发展,冀东地区人口更为密集,土地得到大规模开发,与周边地区的往来更为密切,为冀东发展成为农业发达地区奠定了基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释:1-11转引自刘秉中编《昔日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