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城为界,中国的北边草原游牧民族与南边耕地农业民族,由于游牧的移动性与农业的固定性的不同,铸成了古代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两个社会模式。定居社会与草原社会,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一方面长期并行发展,一方面又相互冲突与融合,交织构成了迄于17世纪清代统一中国南北的全部历史。秦、汉以来长城两边经济、文化分合发展的历史表明,在这两个区域及两个社会之间,必然有某种贸易的存在,以体现其根本的经济共生关系。特别是明代,经济上的需要将游牧的蒙古人和农业的汉人结合在一个帝国禁令不能完全割断的贸易体系中。
但是,真正平等互利的民族贸易在历史上的出现,却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历程。当中原朝廷无力制服众多的游牧部族时,便出现和亲赠赉贸易,即农业朝廷将公主嫁于游牧君主,同时赠送钱物以换取暂的边境安宁;当中原朝廷势力发展到足以征服周边游牧民族时,游牧君主便接受中原王朝的封号并向其贡纳方物,以换取中原朝廷大量的物资及金银赏赐,因而形成厚往薄来的朝贡优赏贸易;但在战、守的选择中,中原朝廷更多的时候以天朝帝国自居,对游牧民族采取战、守的策略,断绝一切贸易往来,迫使游牧民族采取战争掠夺的手段,在企图达到入主中原的大目标下,首先夺取农业物资,或以武力为后盾强迫农业物资输入草原,从而形成以无对有的战争掠夺贸易;当战争两败俱伤、边境人民违禁走私不可遏止的时候,或在战争之后双方敌对局势缓和下来的时候,和平互市贸易便应运而生。
长城沿线农、牧民族的和平互市贸易在明代以前便已萌生,如后汉通交易于乌桓、北单于、鲜卑隋、唐与突厥、回鹘缘边置市、以金帛市马,宋与契丹置通市以通有无,等等。但能够于和平环境中实现平等互利的贸易往来,则是明后期明、蒙通贡互市以后的事。1571年隆庆和议以后,长城沿线华夷兼利的民族贸易市场普遍建立并历五六十年盛而不衰,才使农、牧民族贸易乃至全部的民族关系产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本文拟对这一历史作一考察,借以探讨长期以来长城两边农、牧文化分合过程中经济共生关系的发展规律。
一、市场与市易的广泛兴起
为了抵御蒙古族的南下,明朝沿长城设置了九大军事防区--辽东、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偏头关)、延绥(榆林)、宁夏、固原、甘肃,称为九边。九边各镇不仅是明廷同蒙古贵族抗争的战场,也是汉族人民同蒙古等北方游牧民族互市贸易的场所。明代九边地区的民族贸易通称为马市,马市的发展以隆庆和议为界,分为前后两大时期,前一时期是明蒙之间官办的朝贡优赏贸易(其间间杂着战争掠夺贸易),后一时期马市性质发生变化,朝贡贸易发展为互市贸易,官市过渡到民市,在更大规模的民族贸易市场上,民间自相往来、有无互通的市易占据了主导的地位。
隆庆五年(1571年)以后,长城沿线除辽东原有马市外,九边各镇又开市凡十一处。其中,在大同者三,即得胜口、新平、守口;在宣府者一,即张家口;在山西者一,即水泉营;在延绥者一,即红山寺堡;在宁夏者三,即清水营、中卫、平虏卫;在甘肃者二,即洪水扁都(渡)口、高沟寨。(2)这些都是岁开一次的大市,属定期、定额的贸易往来,官民杂市其中。此外,还有按月开放的小市,属于官府监督之下民间自相往来的民市。作为民市的大、小市场广泛开设,才真正反映了和平互市的民族贸易兴起。
下面,首先对九边地区此类民族贸易市场的设置及其市易状况分边分区予以考察。
1、三边市场与市易的兴盛
东三边辽东、蓟镇边外市易对象以兀良哈三卫和海西女真各部为主。明中后期,蒙古土蛮部兴盛,控制兀良哈三卫及女真各部,于蓟、辽边外游牧,控弦之士六万,最精壮。嘉靖中,移徙黄河北,常引速把亥入海、盖、开原。土蛮部首领土蛮仇兀、把都兀、黑石炭等,意中独恋贡市事,二十余年乃卒不可得,老死矣。何以土蛮部请市不可得?原因之一是土蛮部要求于蓟镇开市,地近明京师,为安全计,明廷不允。万历初年,土蛮兵陈塞上,请于蓟、辽开市,其后连年出没,复志在蓟门(3)。明廷派戚继光、方逢时、梁梦经等将强拒之。原因之二,辽东、蓟镇喜峰口等地已开设与兀良哈三卫及女真的互市市场,土蛮部可以借之索取所需物资。这样,东三边蒙汉互市便主要表现为汉人与兀良哈三卫及女真各部的贸易,市场大多数设在辽东。
辽东马市在边地贸易中发展最为典型,其在嘉靖、万历年间,早于他镇完成了官市向民市的转变。时人云:若辽东之马市,止可当他镇之民市耳。虏以市为命,民(汉人)以市为利。华夷互利的民族贸易于兹兴起。(1)特别是隆庆和议以后,辽东马市又有了新的发展,首先表现为互市市场的激增。其市场设置如表1。表中17个市场,其中10个设于嘉靖二十九年和万历四年以后。而蓟镇所属石塘、古北、曹寨、马兰、松棚、喜峰、太平、燕河、台头、石门诸外,皆为抚赏之地,也是一些不定期的贸易市场。随着市场的增设,民族贸易的规模也空前扩大了。
2、三边市场与市易的勃兴
中三边宣府、大同、山西(又称三关镇、太原镇、偏关镇)三镇,在明代中前期就设有马市市场,但都属时开时罢的官贸市场。如大同马市的开设:第一次,正统三年到正统十四年;(1)第二次,天顺六年到弘治十二年;(2)第三次,嘉靖三十年四月到十二月(3)。这类市场不仅受官方严格控制,而且数量少,规模小,仅仅为了满足政治需要而不体现贸易双方经济利益,不可能实现民间平等互利的贸易往来。所以说:宣、大二边外之虏,地无他产,汉人与款市,止以弭患,无所利也。(4)
嘉靖、万历年间,中三边蒙古各部陆续定居下来,由单一的游牧经济开始向双向的农、牧混合经济发展。俺答等部分驻宣、大迤北云州、青山、河套、山内及河西大、小松山一带,多以耕种为务。嘉靖二十五年,俺答阿不亥及兀慎娘子见砖塔城,用牛二犋,耕地约五、六顷,……以为偃旗息鼓休田野。(5)由于地广人稀,以粗放式耕作为主,但有耕种,惟藉天不籍人;春种秋敛,广种薄收。(6)因农业的兴起,摆脱了依赖汉人粮食维持生计的局面,虏所资于我,亦惟布帛绵索而已。加上畜牧的发展,不少产品吸引着汉族商人,我所资于虏,非马牛羊、则皮张马尾。(7)蒙古地区农牧经济的发展,使长城南北经济差距缩小,为中三边,华夷兼利的民族贸易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隆庆和议后,中三边蒙汉贸易市场顺利开辟,同辽东一样,民市占绝对主导地位。其市场分大小两类,大市岁开一次,参与互市的主要是各部落酋长和贵州,一般部族成员则参与小市贸易。小市多设于沿边墩堡旁,或在边地划定市场交易,其正式设立约在隆庆末年到万历初年。万历元年兵部奏折云:今边冲口,每月望后俱有小市。(8)至万历时,边外复开小市,听虏以牛、羊、皮张、马尾换我杂粮、布帛,关吏得税其物,以充抚赏。(9)这些小市是贫困牧民同汉人交易的市场,同大市中的私市一样,属于纯粹的民市。通计中三边及其边外大、小贸易市场如表2。
①《明英宗实录》卷四一,正统三年四月癸未。
②《明英宗实录》卷四三零,天顺六年五月壬戌;《明考宗实录》卷一五零,弘治十六年六月壬午。
③《明世宗实录》卷三七二,嘉靖三十年四月丙戌;卷三八零,嘉靖三十年十二月壬寅。
④李化龙:《议义州木市疏》,《明经世文编》卷四二二。
⑤《万历武功录》卷七《俺答列传上》。
⑥萧大亨:《夷俗记·耕猎》,《宝颜堂秘笈续集》第47帙。
⑦⑨《万历开车功录》卷八《俺答列传下》。
⑧《明神宗实录》卷九,万历元年正月壬寅。
3、西三边市场与市易的兴起
西三边延绥(榆林)、宁夏、固原、甘肃四镇市场与市易的发展情况与中三边基本相同。其边外市夷主要为吉囊等部。吉囊所属数十部,大多定居于水草丰美的河套地区,或耕或牧,明中期以后经济发展迅速,隆庆和议后请得贡市比宣、大。(1)延绥镇(又称榆林镇)互市市场,《明会典》载在红山寺堡。(2)而《万历武功录》则云:甲戌(万历二年),西陲进上马二十匹,留边马一百七十六匹,而以十五匹给延绥,六十五匹给宁夏。旋红山、清水互市。(3)延绥、榆林皆无红山寺堡之属,而宁夏灵州守御千户所却有清水营、红山堡、红寺堡之设置,(4)可见红山寺堡当在宁夏镇。《万历武功录》又载:万历初年,开市,请自六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初三,又七月二十五日至八初三,延、宁马价金一千九百两。(5)这里延、宁市系延绥、宁夏二市合称,延绥市在绥德,为延绥镇主要市场。
宁夏镇市场,除红山堡、红寺堡外,还有清水营、宁夏中卫、平虏卫等,均设于隆庆五年。清水营和红山市最大,吉囊诸子、白马台吉、切尽黄台吉等来此互市。甘肃镇市场设在甘州洪水堡、扁都口和凉州高沟寨等地。
固原镇有茶马互市市场,设在洮、河、西宁等地。对嘉峪关外的赤斤、罕东、沙州、哈密等蒙古卫所,从永乐六年起,在甘州、凉州、兰州、宁夏等地开设了不定期贸易市场。这些市场在明后期也有了较大的发展。(8)上面所说的皆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大市。万历年间,西三边又兴起了很多小市,如万历四年春松山宾兔岁在庄浪岔山口、铧尖墩小市。(9)戊寅(万历六年),复聚打儿汉及宾、丙兔并赴红山、清水、中卫、扁都口、铧尖墩大、小市。万历十二年,庄秃赖至孤山、木瓜园、清水(榆林清水营堡)、黄甫川、神木堡等小市。这些小市中,除岔山口、铧尖墩属甘肃镇外,其余皆属榆林镇。
通计西三边各类市场如表三。
上述三个市场表累计各类市场63个,加上曾几度开市的大同宏赐堡市场和蓟镇石塘、古北等十余处抚赏地市场,通计明代长城沿线大小民族贸易市场不下70个,多数是隆庆和议以后设置的,此前零星开设的几个马市市场也到此时才稳定下来并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在长城两边民族关系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它标志着农、牧民族和平互市的贸易往来真正开始了。
一、新兴市场的性质变化及其历史背景
关于明后期(隆庆和议后)长城沿线民族市场的性质,古今论者多有论及,但缺少系统的专门研究,且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
关于各边贸易市场的名称,或称马市、关市、互市,或称大市、月市、小市或称官市、私市、民市,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称呼包含了各个时期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贸易市场,对这些市场,人们多以马市通称之,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失。马市仅以官方马易盐米的贸易为主要内容,且限于明中前期辽东、大同等很少几个民族贸易市场上的朝贡贸易。《明史·食货志》云: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皆以驭边省戍守费。永乐年间开设的辽东马市、天顺年间开设的大同马市,以及洮州等卫的茶马市场,都是大市和官市,其共同的特征是只可一、二岁(贸易)一次,所遣止百十人。(2)且道路有定处。(3)开市有日,货物有禁。(4)这种市场受官方严格控制,大都开闭无常。就开市时间最长的辽东三市而言,正统间已罢其二,后经巡抚陈钺力请才得恢复。(5)
相比之下,隆庆和议后的各边贸易市场皆已完成了由大市到小市和由官市到民市,并从局部到全部,从时断时续到持续稳定的发展过程,因而改变了原来马市的性质。前述各类大小贸易市场上,以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交换为主体的民市贸易,不仅使原来的马市贸易与朝贡优赏贸易相分离,而且也大大超出了原先那种马市的狭小贸易范围。因此,这一时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与市易应称作互市而不再称作马市,这在当时官方文书及民间称呼中都有了充分的反映。如隆庆末年张居正专门论及此事,明确指出:今则因其入贡之便,官为开集市场,使之边民贸易有无,稍为约束,如辽东开原事例耳,又岂马市可同语乎梅国祯《请罢榷税疏》亦云:自隆庆五年北虏款贡以来,如立市场,每年互市,段布买自江南,皮张易自湖广。(1)王世懋《华夷互市》诗更形象地描述了这种互市的景象。(2)在蒙古方面亦谓使使者顿颡求通市,……非所谓求开马市也。(3)这种与马市不同而以民市(即小市、月市等)为主体的互市贸易具有下述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市市场中,民市迅速发展,取代官市占主导地位。政府设立带有抽分的大小市场,乃为广召四方商贩,使之自相贸易,是谓民市之始。民市兴起后,惟是机利雁民,市井无聊之辈,乃始称贷出息,跋山涉水,蒙犯霜露,担负重茧,以与胡儿争杪忽之。
第二,市易由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的贸易变成以民生用品为主的贸易,铁器等生产资料开始进入交换市场。据辽宁省档案馆藏明代辽东档案资料所记,嘉靖、万历年间两起马市抽分清册所列抽分货物有牛、羊、锅、铧子、貂、狍皮、袄、靴、机布、=辐、瓷器、娄纸、链等百十余种。在此前弘治十六年,吏科给事中邹文盛奏:辽东先年……立马市交易,当时虏酋输款,时以马易盐米,彼得食用之物,我得攻战之具。马易盐米发展到马匹并土产杂物与铁锅、犁铧等生产生活资料的交换,表明贸易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这一变化于辽东市场上最先实现,约在嘉靖年间,隆庆以后又有了新的发展,市场出现了房屋买卖和地场租让的的现象。其它各边完成这一变化大都在隆庆和议以后。
第三,市易规模日益扩大,市易过程中基本上做到了有无互通与平等互利。在开市日期上,万历年间打破了原来月市一二次和每次四五天的成规,两边商民随时均可入市贸易。在市本和抚赏金投放额上,隆庆五年(1571年)十万八千两,万历十二年(1584年)上升为百万两,万历末年又增至二百万两,如此高额银两流通在各个互市市场上,促进了贸易规模的扩大。同时,这些银两主要投放于官市之中,而各个市场官市毕,听民私市,皆不用市本,且贸易额远大于官市。以万历二年为例,得胜堡市、张家口市、水泉营市官市市马7690匹,民市牲畜达二万余匹头,约等于官市的三倍。民市规模的扩大,才真正标志着有无互通与平等互利贸易的兴起。
第四,市规市则逐渐完善,市场交换功能不断增大。万历初年,为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俺答制定有关互市的规矩条约13条,明廷也制定市法五款,以保障市场市易的正常化和稳定化。在此基础上,市场市易开始规范化,主要表现为商品构成的变化适应了商品供求规律,商品价格变化适应了价值规律两方面。从商品构成变化上看,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日益占居绝对主导地位,且数额庞大。万历十一年九月及次年三月,广顺、镇北、新安等市易中,交易19次,统计购买犁铧4448件,最多的一次便成交1334件。从价格变化上看,一般入市商品由侩人(牙人)定物价,毋欺慢虏,马匹由政府定价,务使客商有利,夷价无亏。因互市符合了流通领域的基本规律,故市场功能,特别是交换功能大大提高了。
民市性质的互市市场广泛兴置,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有人说这些贸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已出现了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或说明末商人在马市中的活跃程度及作用,直接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产。这种结论是值得商榷的。
明代长城沿线的交易活动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边地内军民贸易,一是汉族与蒙古、女真等族之间的民族贸易。军民贸易随着九边镇的设置而率先兴起,而民族贸易则是以军民贸易为基础,于明代中后期逐渐发展起来的。
军民贸易是内地对边军供应物资的特殊贸易。随着开中法的废除,开中商人大都撤业内归,留在边地继续营生的商人成为边镇商人。清人记述晚明边商随营经商的情况说:塞上商贾多宣化、大同、朔平三府人。……其筑城驻兵处则建室集货。这种情况在明中前期就已出现,到弘治五年叶淇改开中制为折色制后更为多见。如延绥镇,兵马云集,全赖商人接济军需。嘉靖、隆庆年间,富平县商人李朝观从关中运粮数千万石到延绥柳树涧,供安定、定边、安塞军数万人。泾阳商人刘文明,以盐荚贾塞上广陵间;张巍代父为贾……用盐荚便输粟塞下。在转贩经营的过程中,边镇商人分化为行商、坐贾两部分。清人记载: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下客常数人,为之设肆收买。……到国初(清初)犹然。行商除在本地区经商外,多长途贩运至其它边镇。如辽东商人,山西居多,而汾州更过半。边地军民贸易受战事影响大,是一种畸形贸易。正是在这种贸易中,边商积累了雄厚的资本。隆庆和议后,他们挟资投入新兴的民族贸易市场,成了和平互市贸易的中坚力量。由此可见,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上商人的活跃,完全是边镇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军事镇戍制度的产物。
明代中前期长城地带的马市贸易,唯辽东一镇未曾彻底废止,其间也经历了三市罢其二的过程,其它各镇市场,皆开罢无常。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明廷君臣同历代封建统治者一样,对北方游牧民族奉行战诎议守,守诎议贡,贡诎而复议和的基本方针,以贡市作为维护边防和控制蒙古的一种手段,不仅满足不了了双方经济交往的需要,反而严重违背了市场交换的根本规律。表现为:
1、办马市仅限于明、蒙统治者之间的经济往来,规模狭小,不能适应南北经济发展的要求。当时的贸易方式是蒙古以朝贡马匹换取明廷赏赐物品,明廷采取厚往薄来的政策,通过厚礼回报达到对蒙古各部的羁縻统治。这种带着浓厚政治色彩的朝贡贸易,只能暂时满足蒙古贵族的生活需要。一旦蒙古各部丁口兴旺,便要求扩大朝贡贸易的渠道。而朝贡贸易的扩大,却带来明廷经济损失加重,明统治者不能应允。从蒙古方面来说;:开市则利归酋长,寇抄则利归部曲。故通贡之时,亦是贡使未还,虏骑辄入塞抄掠。且宣府市则寇大同,大同市则寇宣府,币未出境,警报随。
2、贡马市步论对哪方讲,都是不平等贸易,无法达到有无互通的目的。在蒙古方面,明廷限制贡市规模,压低马价并严禁铁器入市。严重阻碍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在明廷方面,朝贡优赏贸易只是为了政治上对蒙古约束,买马仅充作战之具,夫马不过为征虏计耳,如互市无事,则又安用焉?所以明中前期官办马市根本上就找不到长期存在的理由。
嘉靖年间,蒙古各部在明边外驻牧,由单一的游牧经济向半农半牧经济发展,人口日渐增多,分为吉囊、老把都和俺答三大部,各众十余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蒙古各部已不满足于朝贡马市贸易,强烈要求更大规模的、包括民间贸易和生产资料交换在内的互市贸易。他们一边求贡甚哀,一边大兵压境,寇掠日盛一日。明廷连年抗战,边费浩繁和财政匮乏,不得不考虑蒙古人民的互市要求。因此,明穆宗时几个有实权的阁老,如高拱、张居正等,坚决主张封贡互市,加上边将王崇古等人的强烈呼吁和积极配合,因而促成了一封二贡三互市的局面。
如果说明蒙双方政策的改变和隆庆和议是和平互市的直接背景,那么,自嘉靖以来,塞北农牧经济发展则是互市贸易兴起的前提条件。由于蒙古地区用于交换的产品增多了,牧民同边民之间违禁走私贸易便随之兴盛。边镇商人不仅同牧民开展交换布帛、粮食及畜产品的私市,而且多以铁货与虏交易,村市居民亦相率犯禁。与此同时,边军也开始加入走私队伍,出现了虏代墩军=望,军代鞑虏牧马的局面。走私贸易势如潮流,各私市由小到大,形成了固定的主顾关系并分帐专卖。市场的公开化和合法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如此可见,明后期长城沿线和平互市市场与市易,是在农、牧民族关系演变的总背景下兴起的。其中,因农、牧民族在经济上共生关系发展的根本要求,无论官府如何禁绝,走私贸易都将打开通向和平互市贸易的通道,官方贸易演变为民间贸易,土特产贸易发展为民生用品的贸易,共同构成了改变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性质的一场变革运动。正是这一市场性质的改变,最终导致了农、牧民族经济共生关系的新发展。
三、市场发展的历史影响
明代后期长城沿线和平互市的民族贸易市场普遍兴起,至明末,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中原。这样稳定持久的互市贸易局面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故云:俺答纳款,马市互易,边疆无警,畿辅晏然,汉唐以来所未有也。这是当时人对和平互市作用的权威性评价。半个多世纪的互市贸易促进了长城内外农、牧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从而促进了长城两边的安定团结。但更为重要的影响,则是对长城地带本身的发展起了关键的决定性作用。正是由于长城地带自身的发展,才结束了长城两边长期的内外对峙和分合无常的局面,从而为中国北部在清代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关于长城地带演进的历史,中外学者的研究,多注目于它的自然的、人文的分界线的作用,而忽视了它在古代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经济共生关系中汇聚、渗透和过渡带的功能,因而引出了不少错误的观点。1941年出版的法国格鲁赛《蒙古帝国史》开始把农、牧世界的自然差异性说成是蒙汉关系的真实规律,后来为日本白鸟库吉发展为中国历史的南北对抗论,又为美国拉特摩尔等发展为所谓农、牧民族不相容和长城是中国绝对边界线的理论,再演化为所谓的长城是屏障、边界、国界线、神话等说法。造成片面认识的根源是没有深入地研究长城地带自身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因而影响了对农、牧民族经济共生关系的正确认识。
长期以来作为边疆形态或过渡地带的长城地带实际上是一个特殊的文化区域--长城文化带。长城文化带既是中原王朝的边防带,又是汉族同北方少数民族的融合带;既是农、牧经济相互渗透的过渡带,又是农业文化与游牧文化的汇聚带。明代长城文化带的演变正是历代长城文化带发展的历史总结,它经过明初以战争经济为内核的生产型文化带。到明中期畸形的军事消费型文化带,再发展为明后期以民族贸易为主体的交换型文化带。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与市易的兴盛和发展,其直接的影响正是形成了一条巨型的交换型长城文化带。明代中前期,长城沿线九边地区遍设卫、所,屡修边墙并广置屯堡关墩,到隆庆和议通贡互市后正好被用为互市场所,除前述六七十个互市市场外,其它边关墩堡也渐渐成了农、牧民族贸易聚散地。在此基础上边外复开小市,听虏以牛羊皮张马尾,易我杂糗布帛,关吏得税其物。这些市场的广泛开设,是明后期交换型长城文化带形成的基本标志。
交换型长城文化带的发展,使长城文化带向农、牧、商各业并举的新型文化带演进,带来了长城两边农、牧文化二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这是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兴起的进一步影响,集中表现在 下述两大方面:
首先是长城沿线互市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民族贸易的日益繁荣。早期的贩运贸易,是建立在生产民族野蛮状态的基础上的,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正是这种日积月累的产品交换和商人资本的活动,使产品发展为商品,从而导致了交换性质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繁荣。明后期长城地带互市市场上,入市的商人日益增多,形成了庞大的边商队伍。中三边地带往时编、老内外极多勇烈士,彼椎埋屠狗之辈,囊无金钱,则相率而捣巢偷马……。互市而此辈无所用,老者死而壮者散为商贾。……卫尉材官,舍介胄、释弓矢,而学以咿唔相高,非其业也。辽东地区,万历十一年七至九月和万历十二年一至三月半年内,女真各部来镇北关、广顺关互市者达11874人,万历十二年海西女真都督猛骨孛罗等入市广顺关,一次便达1100人。汉商入市人数更多,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辽阳,辽之商贾死者四五万人。这些边商大都世代互市塞上。如山西介休人范永斗父子,自明末往辽东经商出名,曾被清世祖召见。康熙年间西征噶尔丹,永斗孙毓=、毓=力运挽输,辗转为沙漠万里。乾隆时又奉命采参乌苏里绥芬三年。随着商人资本的活跃,互市规模不断扩大。万历十二年,辽东镇北、广顺关市场上,一次贸易成交铁器铧子达4292件。万历四十五年,大同杀胡堡市场上,汉夷贸迁,……日不下五六百骑。张家口市到明末更是贾店麟比,各有名称。延及清代,边市贸易继续进行,加上政府采取鼓励保护和减轻关税等政策,长城五带的互市市场又有新的发展,日益开放的民间民族贸易市场大多成了繁华的商业城镇。如长城西段地带,除洮州、岷州、西宁、河州、庄浪、甘州等茶马市场外,兰州、肃州、凉州、宁州、秦州、宁夏(银川)、中卫、石咀山、日月山(即拉喇拉山)、红山堡、神木堡、黄甫川、花马池、拉卜楞(甘南),以及河州双城堡、松潘西河口、西宁丹噶尔等地,都是重要的民族互市市场;长城东段地带,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杀虎口、归化城等市场于清初敞开,至康熙、乾隆以后,盛京、铁岭、通辽、辽源、阜新、朝阳、锦州、热河、乌兰哈达(赤峰)、丰镇、集宁、塔子沟、建昌营(河北迁安)等地也都成为日益兴盛的民间民族贸易市场。在此基础上,很多边商深入蒙古地区经商,被称为旅蒙商。因汉商的影响,一些蒙古贵族、喇嘛和牧民也开始从商,或自行买卖,或与汉商合资开办商号,使蒙古地区兴起了多伦诺尔、包头、海拉尔、胪滨、甘珠尔庙等一大批商业市镇。这些正是统一的民族市场形成的标志,同时也是蒙古民族共同体日渐巩固的前提条件。
其次是长城地带农、牧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内边疆的消失。蒙汉互市,大批草原畜牧产品进入市场,刺激了边地畜牧业的繁盛。西北之利,莫大于绒褐毡裘,而关中为最。有张姓者,世以畜牧为业,以万羊称。其畜牧为西北饶,富甲于秦。其他藉以富厚者,燕、周、齐、晋之郊亦伙矣。边地汉人不仅在边地放牧,而且仿效蒙古游牧的方法,逐水草放牧至外省。如时人记载:晋俗勤俭,善养殖于外,即牧畜亦藉之外省。余令朗时,见羊群过者,群动以千计,止二三人执=随之,……妓妇与肩酒肴者日随行,剪毛以酬。问之,则皆山以西人。冬月草枯,则麾羊而南,随地就牧,直至楚中洞庭诸湖左右泽薮度岁,春深而回。每百羊息羔若干,剪毛若干,余则牧者自得之。如此随地就牧,就地出售,一边放牧,一边经商,大有草原牧民之风范。
恩格斯说: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作经济曲线的横座标和纵座标。和平互市的长期进行,也推动了长城地带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并向塞北推进,使长城地带首先发展成为宽广的半农半牧经济带。边地农业在明末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屯田性质的变化上。新兴的屯田已基本上变募沿边之氓开垦荒地、永为己业的民田,这在崇祯十五年户部尚书傅永淳的屯田奏疏中有清楚的说明:曰军屯,军买官屯,民占军地,不必问矣,但就册报征,以折色改征本色;曰民屯,凡荒闲可耕之地,召募军民商贾有捐资开垦者,给为永业。……曰兵屯,有事用兵以战,无事用兵以耕,宜以七分戍守,三分屯田;曰商屯,依垦田多寡颁给职御,以旌异之;曰水屯……,使地无旷土,水无遗利;曰陆屯,择不毛之地树以桑枣……,永不起科;曰罪废开屯,……三年而止,照例察叙。……上是之。这里所说的七种类型的屯田,除了兵屯保持原来军屯性质外,其他几种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屯田的目的变为开发荒地、发展经济,使地无旷土,水无遗利。明末边地屯田性质的转变,说明长城地带农业经济有了划时代的发展,为中原农耕区向北扩展与农、牧业布局的变迁创造了条件。
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长城文化带已改变了原来边疆形态的性质而无异于中原。明末方逢时《塞上谣》诗云:雁门东来接居庸,羊肠鸟道连崇墉。关头日出光瞳=,于今喜见车书同车书同的局面为清代中国北部的统一奠定了基础。清代统一蒙古地区,沿着明长城由东向西,包括东三省的西部及南部、内蒙古,及拥有多量中国语言的回教徒的宁夏及甘肃两省,形成了一个内边疆,与明代九边位置基本相似。清初一度推行民族隔离政策,在辽东建柳条边,并企图在西部长城地带也像东北地区一样,禁止汉人流入塞北,但很快就失败了。乾隆皇帝《出古北口》曰:自秦人筑长城,畏其南下,防之愈严,则隔绝愈甚,不知来之所以安之。我朝家法,中外一体。所以,有清一代,长城沿边,西起鄂尔多斯,经归化城土默特旗,至察哈尔、卓索图盟、昭乌达盟以至科尔沁东部,汉人屯居甚密,形成了蒙汉杂居的广大半农半牧区。至此,内边疆自然消失,存在了两千多年的万里长城,到此变成历史名胜而不再具有边墙的功能,这一变化与明后期交换型长城文化带的发展一脉相承。因此,书写清代中国北部统一的历史,便不得不以隆庆和议以来蒙汉互市的历史当作直接的背景。如清人魏源指出:高拱、张居正、王崇古张弛驾驭,因势推移,不独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为本朝开二百年之太平。
综观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史,可见民间自相往来、平等互利的民族互市贸易兴起,结束了明代中前期长城内外的抗争,带来了长城地带经济的飞跃发展,为农、牧民族大融合和农、牧文化二元一体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长城文化带发展并发挥过渡功能,将中原文化过渡到塞北。儒家的经典、佛教的教义都传入蒙古,与此同时,俺答汗开始以大明律绳其下。正是由于这样深入的民族融合,才有了清代内边疆的最终消失。由此可知,民族间的经济共生关系是农、牧民族关系的主流,而民族贸易,尤其是民间平等互利的民族贸易又是这个主流中的主流。如果说经济共同繁荣是消除民族对立与差异的基础,那么,民族市场的繁荣又是基础中的基础,这正是交换职能的具体体现。若片面强调帝王将相的文治武功,而忽略经济力量特别是市场功能在民族关系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便无法阐明我国历史上农、牧文化在长城两边由分到合的发展过程,且不利于我们以史为鉴,完善现行的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