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明代山西、河北的土地、森林与生态环境
第二节 明代的军屯与九边屯垦所导致的土地演替
明初,屯田之制,颇为盛行。不仅有民屯,还有商屯、军屯。商屯的由来,按《明史·食货志》:“洪武二年六月,以大同粮储自陵县(山东陵县)运至太和岭,路远费重,从山西行省言,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二斗者,费淮盐一小引,以省运费而充边储,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输米,储仓以为军储,计道里远近,自五石至一石有差,先后增减,则例不一率,视时缓急,米值高下,中纳者利否,道远地险,则减而轻之”。由此可知,商屯是明政府一种获得边地军储的措施,而商屯的所谓“开中”,实际就是以米换盐的办法。商人为输粟开中盐引,在边境招民垦种,其经营的具体过程、规模,因文献不足,难于详考。再说,弘治五年以后,招商纳银输太仓,不再转粟边镇,商屯也就费了。所以,对于商屯的研究,姑且从略。
明代从洪武年间就把军屯看成是重要的军务,朱元璋曾下令曰:“兴国之本,在于强兵足食。自兵兴以来,民无宁居,连年饥馑,田地荒芜,若兵食尽资于民,则民力重困,故令将士屯田,且战且耕,……”1。军屯寓兵于农,使士卒平时耕种,有事便执戈御武。其有利之处在于,一方面可将军队平时的农业劳动所得充军粮,借以减少国民军饷的负担,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土地的荒旷。
明代的军屯虽多设于边地,但也不限于此。大凡有军队驻扎在某一地方,如果期间是比较长久的,那便把附近的荒地进行耕作。隆庆《赵州志》(赵州,今河北赵县)有记:“本州与宁晋境内田地,国初大半抛荒,永乐间迁山西屯留、长子等民实之,听命开垦,永不起科,而抛荒者尚存十之二三。永乐、宣德等年乃拨神武右卫、左千户等所军余屯种,每屯计卒二三十名,每屯计地十余顷。如杨扈、柏舍诸屯是也”2。所谓“国家设立屯田,有边屯有营屯。边屯屯于各边空闲之地,且耕且战者也;营屯屯于各卫附近之所,且耕且守者也”3。就是说,军屯有边屯、营屯两种形式。赵州的杨扈、柏舍诸屯自然属于营屯。
总之,明代军屯的广泛设置,耕战结合,垦荒实边,使山间瘠田,村边角地都能得到耕垦利用,无疑可以达到足食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如前说述,在山西这样山地丘陵比例很大的地区,垦田过多,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而导致垦田过多的不仅有营屯,更重要的是边屯。
前已说明,蒙古之为患,使明代边防最重。明之北边,东起辽东鸭绿江,西尽酒泉,延袤数千里。在朱元璋看来,北部边防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明王朝的长治久安,也直接关系到他的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因此洪武定鼎之初,他就在北部沿边地区设置了一批卫所,并在部分地区开展军屯活动。但一直到洪武中期这些卫所一般并不领有实土,而且由于军事行动频繁,业已开展的军屯活动也收效甚微。边军所需的军粮等大量物资,还主要靠内地供应。尤其是西北和辽东,前者主要依赖晋、陕、豫三省的民运,后者则主要依赖由江南地区海运。
洪武后期,朱元璋及其统治集团考虑到仅以增加卫所数量来加强北部边防,会进一步加重明王朝的负担,造成“养兵以困农”4的状况。另外,洪武初年大量边民的内迁和行政机构的裁并,使得北部沿边地区出现统治力量难以控制及土地荒芜现象。有鉴于此,明王朝开始增设大批领有实土的卫所,来弥补北部沿边地区因统治力量簿弱而造成的不利于巩固边防的缺陷。据《明史·地理志》所载,洪武二十年以后,在北部沿边地区新增设领有实土的卫所就有70多个,约占当时全国卫所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如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设大同、东胜(今内蒙托克托)等十六卫开耕屯田5。这些卫所的士兵,是冯胜、傅友德等奉命到太原、平阳,“阅民户四丁以上,籍一为兵,赴大同屯田”的6。换言之,屯田士兵绝大多数是被佥发的内地普通农民,而他们在被佥发之后,除负担一般的守望任务外,其主要活动也是进行农业生产。
顾炎武曾引山西(大同镇)志说:“凡天下兵卫邻迩闲旷之地,皆分母为屯,倚耕以守”7。《明史·食货志》也说:“于时,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在在兴屯矣”。可见,明王朝通过进一步扩大军屯规模和大批增设领有实土的卫所,建成屯戍结合,军政结合的九边防御体制的同时,也酿就了“屯田遍天下,而边境为多。九边皆设屯田,而西北为最”的局面8。
所谓“九边”,是以初设的辽东(治今辽宁辽阳市)、宣府(治今河北宣化县)、大同(治今山西大同市)、延绥(治今陕西榆林县)四镇,加上继设的宁夏(治今宁夏银川市)、甘肃(治今甘肃张掖市)、蓟州(治今河北迁西县)三镇,还有以山西镇巡统驭偏头、宁武、雁门三关,陕西镇巡统驭固原的二镇,总共九镇而称之的。
九边所包括的山西宁武以西以及宁武以南至离石的吕梁山中北段,宋元以前基本上属于牧区。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游大致北以云中山、吕梁山,南以陕北高原南缘的山脉为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区域;此线以东以南基本上是农业区,以西以北基本上是牧区。这一局面维持了很长时间,极少变动”9。到宋代,上述牧区中的楼烦、岢岚一代还是有名的牧马地域。欧阳修所说:“河东一路,山川峻深,水草甚佳,其地高寒,必宜马性”10,指的就是这一带。元代腹里北部主要是诸游牧部族的居地,畜牧经济也占着主导地位11。
从明代开始,“国家九边之地,肥沃可种者,悉为屯田”12。如宁武、偏头、雁门三关以南防区的山西镇,现额屯田数为33,715顷,大同镇为28,590顷,宣府镇为47,892顷,陕西都司并行都司(即含河西的防区)为168,404顷13,这几个地区合起来,屯田数达278,600余顷,占当时全国屯田总数的43%
14。如此之多的屯田耕地从何而来?明中叶有官吏去清理边关屯田时说:“顷入宁武关,见有锄山为田,麦苗满目,心窃喜之……”15,在永宁州(治今山西离石县)则见屯田“俱错列万山之中,冈阜相连”;及其“西渡黄河,历永宁入延绥,即山之悬崖峭壁,无尺寸不耕”。可见这些屯田,大量为新开垦的山耕地、坡耕地,其中肯定有毁坏山林和草地后开垦出来的。面对变山林草地为农田,无限制耕垦的现状,当时的官吏想到的却只是“其山上可耕者无虑百万顷”,及巡历所至,见万山环合,诸水回流,还认为“高阜原隰,此边人百世利也”。
固然,有明一代二百年来,“唯屯政为孜孜”,特别是九边屯田对解决戍边军卒的粮饷供应,对巩固北部边防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另一方面,也促使九边一代的土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九边屯种耕垦的土地当中,有久已荒芜的农田,也有毁掉山林、草地后开垦出来的近沙漠平地,以及丘陵、冈阜上的坡耕地。一般来说,森林和草原开垦为农田后,天然植被积累的土壤有机质,经过多年耕种,逐渐消耗,土壤肥力就会降低。如果是从荒地耕垦为农田,那么随着土壤有机质的减少而减产便是农田演替的特征,当然在施肥的条件下,还不能说一定就立即导致减产。不管怎样说,在生态环境趋向恶化之时,最使农业生产受影响的莫过于土壤肥力的下降。
按明代军屯的规制,屯军分拨下屯,从事垦种,垦种者须把他所承种军屯分地的收获物上交官府的卫所屯仓,这项贡纳叫做屯田子粒。每屯地一分16,征收一分子粒。分地顷亩有定数,子粒有定额。依屯种地点的不同,分地顷亩也不同。在江南地区,一分地只有12亩,而在九边,分地的通常亩数是50亩,甚至还有100亩以至更多的。
洪武二十年,诏(陕西)屯卒种田500亩者岁纳粮50石17。一个人所种之地有50亩,乃至达到500亩,又怎能精耕细作?也就是说,怎能保证有足够的有机质(粪肥)补充到这么多的田地中呢?因此可以料到,土壤中的有机质损失得很快,与此同时,土壤肥力也会很快下降。
明朝官员褚铁的奏疏中就有:“山高地寒,土脉硗薄,五谷鲜收。有今岁开种而明年即抛荒者,有歇种此段而复新开别段者。论大概亩数虽多,较其实堪种甚少”18。这足能说明九边田地的地力情况了,正因为所种农田缺乏肥力,才采取抛荒或轮荒的办法。而不论是抛荒还是轮荒,在14世纪初,气候已转寒冷,植被很难再生的情况下19,会使裸露的地表受到强烈的风蚀,从而进一步扩大地表的径流量。也许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这还是后显效应,然而,随着土壤肥力的降低,农作物产量的减少则很快显现出来。
永乐元年的屯田子粒数最高,全国达23,450,799石,此后再也没出现过这么高的数字,到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年),则平均减少了三分之二的数额20。自然,这与屯田子粒征收量的减少也有直接关系。
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制定科则,每军田一分,纳“正粮”12石,“余粮”12石。正粮收贮屯所仓库,作为口粮,听本军支用。余粮12石上交,作为本卫官军俸粮21。所谓“余粮”便是屯军耕种屯地缴纳的租粮,即“屯田子粒”。若按九边分地的通常亩数50计算,每亩纳子粒2斗4升。据说,这样的子粒剥削租率是自曹魏以来传统的“与官中分法”22。如此算来,可知每亩的产量约在5斗左右。然而,这种正粮余粮征收法仅仅维持了二十年,就因下屯军士办纳子粒,多有艰难,永乐帝不得不于永乐二十年(公元1422年)下令“余粮免其一半,止纳六石”23。到明仁宗时(公元1425年)也只好出同样的诏文:“今后除自用十二石以外,余粮免其一半,上纳六石”24。此后,一分地的正余粮合起来交18石。试想,若不是屯地亩产量下降,屯军办纳子粒不敷,皇帝又哪能减少租粮呢?
再以具体实例来看,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中书省奏称山西大同都卫屯田2,649顷,岁收粟豆99,240石25。假设没有夸饰之成分,则每亩岁收粮额3斗7升有奇。又《天下郡国利病书》引《宁国府志》,说洪武初宣州(今安徽省宣城县)卫凡正军人给40亩,岁征其半,余存自食。其征收的具体数额是每亩1斗5升26。由顾文看宣州的亩产量很清楚,是亩产3斗。相比之下,中书省所奏称大同都卫的岁收粮额,应时2,649顷屯田的全部产量才比较合乎情理,即使这样,大同卫屯田的亩产也比宣州的要高。
前以洪武三十五年制定的科则,估计亩产在5斗左右,这是不是说明从洪武初到永乐初,九边农田的亩产反而提高了呢?估计亩产5斗是农田处于肥力最高时期的产量,而随着亩产量的下降,屯种者只好采取抛荒或轮荒的办法凑足屯田子粒。其实屯田分地亩数早已超过50亩了。前述明官吏的奏疏便是一例。另,徐光启《农政全书》中也记有轮荒法:“一易之地,家二百亩,谓岁耕其半也。再易之地,家三百亩,谓岁耕百亩,三岁而一周也”。这种方法绝不可能在人多地乏的传统农业区使用,只会出现于九边这样地广人稀的地方或其他垦荒之处。屯种者为了交纳足屯田子粒,不得不借用新垦地的较高地力,待地力全面下降,轮荒也不行了,就只能抛荒,循此以往,一直到能够开垦的土地全都被耕垦为止。因此永乐二十年,不得不缩减屯田子粒即余粮的一半,已是地力全面下降的信号。
据《明实录》的记载,弘治十八年(公元1487年),全国屯田数额只有161,327.18顷,为永乐年间全国屯田原额893,194.5顷的19%
27。屯田亩数丧失之多,全面地进行分析,固然有很多原因,但就九边屯田来说,恐怕也有地力严重下降的原因。名人张萱《西园闻见录》曰:“宣德中屯法大行,频岁丰登,边士一切用度,多以粟易。……其后奉行不善,屯种军余苦于赔补,相继逃亡,田亩日荒,而九边供输之费遂以大困……”28。此文所记很清楚,屯种军余相继逃亡的原因是苦于赔补,而之所以苦于赔补,该是交纳不上屯田子粒,且所获不足以活命。这当中不能排除与产量下降有关。当然也不可否定,其中也有明政府日益腐败,层层盘剥,以至实际上缴的屯田子粒与洪武初定制大有差别的原因。
表4九边军屯地子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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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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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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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地(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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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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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亩子粒(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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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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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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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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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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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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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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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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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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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904
|
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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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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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0
|
6,112
|
257,746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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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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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5
|
25,378
|
716,170
|
2.8
|
|
固原延绥
|
26,738
|
26,118
|
365,14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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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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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
|
5,528
|
322,722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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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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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3
|
11,692
|
603,188
|
5.2
|
|
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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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5
|
2,829
|
68,56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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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30,见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1965年,第133页。
表4中有九边屯地的数额及交纳的屯田子粒数。据王毓铨先生考证,屯地数额当是明弘治年间的数字29,也就是说,表中所列的屯地及子粒数,都是永乐二十年以后屯田子粒减半以后的事。若以减半以后的每亩科则,与九边各镇实际所交纳的每亩子粒额相比,即可知屯军每亩所交纳的子粒远远超过法定数额。譬如山西,军屯分地每分额定50亩,依法定科则,每分6石,每亩应为1.2斗,而实际征收的子粒是每亩4.2斗。大同的军屯分地每分额定100亩,依法定科则,每亩应交纳子粒0.6斗,而实际征收的子粒是每亩3.24斗。其他各镇的实征额,也都超过法定额。前已述及,九边的田地,地力居高之时,也不过3~5斗,今视每亩的实际征收额,等于是把地亩的全部收获没为屯田子粒,更何况土壤肥力下降的农田演替还被漠视而不顾了呢?无怪乎屯种军余相继逃亡。
表5九边屯田的原额、现额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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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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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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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额田平均每亩出粮数(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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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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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额(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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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都司(山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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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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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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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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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行都司(大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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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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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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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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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都司(宣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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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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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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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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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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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6
|
29,159
|
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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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都司并行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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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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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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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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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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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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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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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49《明代各都司卫所屯田及其粮银额数》
如果将明《万历会典》所记的九边屯田现额(见表5)与表4的九边屯地数相比,可以看到从弘治初到万历初的不到百年间,九边的屯地增加了很多,万历年间的现额竟是弘治年间数额的315%,而按现额田数,平均每亩的出粮数,一般还不到5升。《西园闻见录》有云“及嘉隆以来累清屯田,时盈时耗而较其见存之数,大约损故额十之六七矣”30。果然如此吗?问题并非那么简单。明万历年间的全国屯田现额为64,424,331亩,是永乐以后全国屯田原额的72%,现额中九边屯田数额占到43%。现额是万历初年查报册数,应该说与实际相差不远。而《明实录》中,从弘治十八年到正德十五年的十六年间,全国的屯田顷数一直是161,327.18顷31这一具文数字。若按嘉隆以来损故额的十之六七的话,则与此前十六年间的具文数字比较接近。换言之,嘉隆以来屯田数额虽时盈时耗,但屯田顷数并没有多大变化。这种情况,一则表明屯田制度已趋于没落,二则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全国范围内,特别是九边,其农田演替中的地力下降程度。
明政府明明知道九边各镇土地的地力高低差别很大,但仍是不问肥瘠,继续使用屯田子粒一概取齐的定额征收办法,其原因主要是想维持屯田子粒的原额。同样,九边各镇为敷办原额,也只得是一边新开垦更多的田地,一边又在大量的抛荒。而向朝廷上报时,新垦、抛荒喜忧参半,重要的是维持原额屯田子粒的地亩顷数。张萱的《西园闻见录》就曾揭露:“西北旷壤,奸弊尤多,大亩千步有奇,小亩不满二百,皆由奸胥狡狯,那(挪)移所致”32。
嘉靖年间,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开置屯田四万多顷”33。按《明史》周尚文传,其升任左都督事在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则其开置屯田当在嘉靖二十一年以后。还应注意的是,“四万多顷”这一数字比万历初大同镇的现额还多近一倍。到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总理屯盐都御史庞尚鹏则奏报大同“各路荒田何啻万顷”34。显然,明人的奏疏与文章中,不乏夸张粉饰,但当时在九边各镇,为屯田子粒的一时之利,不顾后果,掠夺式地使用土地资源,从而导致地力全面下降,土地出现退化性演替,却是无可怀疑的事实。
再者,从相关的历史记载中也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明中叶以后,九边一带的土地多已出现退化性的演替。如山西西北部大同府属的左云、右玉、平鲁一带,屯田“地本接壤,粮有定额,而水冲沙压,咸薄不堪者多有之”35。“水冲沙压”很清楚地说明九边军屯的滥垦,破坏了地表植被与土体结构,使黄土充分显示了其易受侵蚀的特征。其中不仅仅有水力侵蚀,还有风力侵蚀。
晋西和晋西北大部分地区由堆积的黄土和次生黄土层所覆盖。具体来看,临县紫金山以南为黄土带,以北为沙黄土带。沙黄土带黄土的物理化学特性与黄土带黄土的物理化学特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土地演替中的风力侵蚀也很厉害。上述九边地区正是出于水力侵蚀与风力侵蚀并重的沙黄土地带。
隆庆年间(公元1567~1572年),庞尚鹏的上疏中已有毛乌素沙漠南进,正在吞没与晋西隔黄河相对的九边榆林附近地区的事实:“其镇城一望黄沙,弥漫无际,寸草不生,猝遇大风,即有一二可耕之地,曾不终朝,尽为砂碛,疆界茫然。至于河水横流,东西冲陷者往往有之……照得该镇地方,高仰者岗阜相连,卑下者沙石相半,其间称为腴田,岁堪耕牧者十之二三耳。且天时难必,水利不兴。雨或致愆期,则束手无从效力”36。
然而这一土地演替的过程远没有结束,到万历末期,另一位明政府的官员涂宗浚看到的已是大片土地的沙化,以及新修的长城在短短三四十年间即被滚滚沙浪大段大段埋没的痛心事实。他在《修复边垣扒除积沙疏》中说:“中路边墙三百余里,自隆庆末年创筑,楼橹相望,雉堞相连,屹然为一路险阻。万历二年以来,风壅沙积,日甚一日。高者至于埋没墩台,卑者亦如大堤长坂,一望黄沙,漫衍无际。……今自万历三十八年闰三月动工扒沙……榆林等堡,芹河等处大沙比墙高一丈,埋没墩院者长二万三十八丈三尺,响水等堡,防胡等处比墙高七八尺,壅淤墩院者长八千四百六十八丈七尺。榆林威武等堡,樱桃梁等处比墙高五六尺及与墙平,阔厚不等。长四千四百二十六丈五尺,通共沙长三万二千九百三十三丈,俱已扒除到底,运送远处”37。这是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的景象。自然,此地属陕西省榆林地区,已不在本文研究的范围之内,但是这一典型,足以帮助我们认识土壤演替原因及严重后果。
据调查,同属沙黄土地带的晋西北五寨县古城角附近,大约五十年前还是一片牧地,植被覆盖良好,人类滥垦诱发了土地沙化,从而出现了锥形沙丘38。对照这个事例,再联系九边屯垦二百来年后大片土地出现退化性演替的事实,不难看出,人类活动与土地的退化性演替确实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据水文地质工作者最近的一项研究成果,九边所处的黄土高原北部是风力侵蚀的集中分布地区,在黄河的支流中,窟野河的侵蚀强度最大,无定河和延河次之39。另外,早在80年代初,科学工作者已经分析出,黄河平均每年输入下游的泥沙中,有95%以上来自中游的黄土高原40。而上述的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流经的区域,包括了土地演替最厉害的榆林及附近地区,正处于黄土高原主要产沙区所包括的河口镇至龙门黄河干流两侧的偏北部分。因而可以说,明代九边不适度屯垦所引起的土地面积的退化性演替,又加剧了这一区域水蚀、风蚀的过程,对黄土高原这一时期迅速增加的水土流失量有着不容低估的作用。
前已述及,洪武二十六年山西已达到19.1%的垦殖指数,而洪武二十年以后,北部沿边地区才开始大批增设领有实土的卫所。因此可以肯定,洪武二十六年的垦殖指数并没有把山西北部九边一代所开垦的土地全部包括进去。如果说,19.1%的垦殖指数,已暗示出该省不适宜耕作的土地业已开垦了不少,那么,九边屯垦所导致的大面积土地演替以及连带的水蚀、风蚀过程的加剧,犹如一条看不见的导火线,将黄土高原乃至整个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农业生产引向了倒退的边缘。这样说,丝毫不是危言耸听。由于被视为山西省主要河流的汾河、桑干河(卢沟河上游)、滹沱河都发源于北部山地,所以北部生态环境的恶化,再加上同一时期中南部也存在着不适度的增垦和对森林的滥砍滥伐,所以,传统农业区域的农业生产及其相关的土地承载力等
各方面,必然会出现人们难以预料的结果。这将是本文下一章要谈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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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续文献通考》卷五。
2隆庆《赵州志》卷一0。
3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一册北直隶上。
4《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5《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6《天下郡国利病书》第十七册,山西。
7同上。
8张炼:《屯田议》,《关中两朝文抄》七。
9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二期。
10《欧阳修全集·奏议》卷一六《论监牧札子》。
11吴宏岐:《元代北方旱地农业经济的地域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年第3辑。
12李廷机:《九边屯政考》,《明经世文编》卷四六0。
13明《万历会典》卷一八,户部五。
14全国屯田限额参考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天地、田赋统计》乙表49,《明代各都司卫所屯田及其粮银额数》。
15庞尚鹏:《清理山西三关屯田疏》、《清理延绥屯田疏》、《清理甘肃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五九、三六0。
16这里的“分”不是土地度量衡的单位,而是指贡纳屯田子粒的定量部分土地。
17《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五。
18褚铁:《乞勘新增牧地银两疏》,《明经世文编》卷三八六。
19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象变迁的初步研究》,《中国科学》1973年第2期。
20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46《明永乐初至成化末屯田子粒数》。
21明《万历会典》卷一八,户部五。
22王毓铨:《明代的军屯》第130页。
23明《万历会典》卷一八,户部五。
24《明仁宗实录》卷六。
25《明太祖实录》卷六。
26《天下郡国利病书》第9册,凤宁徽。
27《明孝宗实录》卷八。
28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九一。
29王毓铨:《明代的屯军》第133页。
30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九一。
31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47《明成化末至正德末及万历中屯田顷数及子粒石数》。
32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三二。
33《明史》卷二一一。
34庞尚鹏:《清理大同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五九。
35庞尚鹏:《清理大同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五九。
36同上。
37涂宗浚:《修复边垣扒除积沙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八。
38秦其明;《晋西与晋西北土地演替研究》,《自然资源》1989年第3期。
39《水力重力和风力交相侵蚀,造成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人民日报》海外版1996年9月2日第三版。
40陈光宗:《黄土高原沟道流域产沙过程的初步分析》,《地理研究》第2卷第1期198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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