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武灵王在哭泣。
赵武灵王何许人也?是战国时期的改革家赵雍;作为赵国国君,他下令胡服骑射,数年而兵强国盛。赵国修筑的是长城史上最古的一段,距今已有2300年;至1999年岁尾,赵长城部分遗址竟被夷为平地,此公焉得不哭?
包头市交通部门建造绕城公路,把郊区新城乡边墙壕村段的长城遗址毁了。事先,文管部门指出这种行为违法,然而铲土机依然横行无忌。经过报案,赵长城事件是“处理”了:包头市交通局向文管部门道歉,并支付“发掘费”8万元。古迹遭受人为的故意破坏,已经不算少了,如此道歉、付费,则是首见初闻。
向古迹所在地文管部门道歉,似乎它被认作“部门所有”;可是,管理者并非持有人。假定此举不违法,你就无须道歉;倘若违反文物法,对方更接受不了你的道歉,即使向国人告罪也无法弥补损失。
付费,付的是“发掘费”。已经铲除了,还掘什么?莫非你这一铲恰好探明此处有地下文物待取?无论怎样“发掘”,都不能使夷平了的古迹再生,徒然留下一个“创新”的名目,这个名目和它背后的行径一起留给后人唾骂。
赵武灵王的哭泣,当然只不过出于吾人的想象,把他的遗迹一铲了之的今人不会感到震惊;后人的唾骂,反正是听不到了,也不能使他们产生羞惭。而法律却不能无视,必将对他们发生威慑作用。
如今某些人,胆子也真够大,什么法律都像不在他们眼里,尤其是文物法。以前大抵是偷盗文物损及古迹,也有因建筑工程单位漠视古迹而毁坏了的,这回却是当地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执意要铲。政府机关竟然践踏文物法,令人惊讶。
赵长城遗址的遭遇,是所在地交通部门制造的。说是改造旧城公路,却原来损害古迹遗存,说是建设,却原来是破坏。在改革的名义下行毁古之实,会不会使赵武灵王哭泣自然不必多费猜疑,但今人将如何依靠法律追究责任,将有什么评说留给后人,则是理应关注的了。
世事如斯者何止赵长城,赵武灵王固然可悯,而可悲的岂是古人!
昏昏然的诸种毁古之举罪在当事人,却也让今人蒙上沉痛的耻辱。